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做好采购计划统筹管理,采购意向的及时公开,提高采购项目质量,防控采购业务风险,现将2025年度下学期秋季学期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制及意向公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项目范围
1.学校各单位凡计划在2025年度秋季学期实施采购的校内集中采购、政府采购(装修修缮工程定点采购)、政府采购(委托代理机构执行)、工程招投标项目,均需要填报采购计划(见附件1)。
2.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机构执行)除填报采购计划外,还须填报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明细表(见附件2)。
3.工程招投标项目除填报采购计划外,还须填报招标计划材料(见附件3)
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统筹各单位申报的2025年秋季学期零散物资和服务采购(政府采购品目)不包含在此次编制范围内。
二、具体情形
1.校内集中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见附件4),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100万元(不含)以下的采购项目,具体包括:
(1)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货物项目和其他服务项目;
(2)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工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和后勤服务项目;
(3)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社会合作、教学及科研类餐饮、住宿、会议服务等项目。
2.政府采购(装修修缮工程定点采购):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400万元(不含)以下的装修、修缮工程项目拟采用政府采购定点方式执行的。
3.政府采购(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执行):
(1)属于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10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
(2)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拟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执行的采购项目。
4.工程招投标项目: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范围的,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货物、服务类项目。包括: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含)以上;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含)万元以上;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含)以上。
5.按照学校采购管理办法规定,非学校财务管理的各类资金,但需要学校师生付费,投资额达到校内集中限额的涉及采购与招投标的项目。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学校各单位于9月24日前将填报《采购计划表》、《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明细表》、《工程招投标招标计划文本》,根据业务归口部门职能分工(见附件5),提交业务归口部门,由业务归口部门审核及汇总后报送至采购与招投标中心。
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将根据各业务归口报送信息,按政策要求上报教育厅或在上级指定媒体和网站完成政府采购意向、工程招标计划公开,如因各单位意向公开或招标计划填报不及时造成采购无法如期执行,相关责任由用户单位及业务归口部门承担。
联系人:蒋桂芹,电话:020-84097331。
附件:1.采购计划表
2.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明细表
3.工程招投标招标计划文本
4.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5.采购业务归口部门表
采购与招投标中心
2025年9月15日



